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

商業登記未盡周全 若芳慶鋒:善用科技工具守住人民荷包



若芳今天質詢產發局長林崇傑、商業處長,要求一般小店家向市府申請商業登記時,應有更貼心的行政作為,主動為申請案查詢其他相關法規是否符合,以免民眾拿著向政府合法申請的商業登記,卻依然罰單不斷,只因沒有開在都計法所規定的區位裡!這對小店家來說極度不公平!要求產發局和商業處,研議回到聯審制度的可行性,或者運用科技研究出一套模式,讓民眾申請登記的同時,即可查知是否符合相關法規。

若芳指出,根據建管處統計,因違反都計法79條「與主要使用不相容者」而遭檢舉裁罰的店家,101年有 167件,102年有 201件,103年有 258件,今年104年截至 8月止,已有 197件。違規裁罰案件逐年增加,而且各行各業都大有機會「中槍」,就連開了數十年一條街整排的木材行都遭罰,還有青年辛苦創業,小本生意小店面,面對第一次裁罰就是6萬元的罰單,根本不堪受罰,最後黯然結束營業。最近是整區域的竉物美容百貨業店家都遭到檢舉,整個產業一片風聲鶴唳。許多中小型餐廳更是踩地雷,不勝枚舉。

若芳認為,問題出在2009年4月13日起,政府廢了營利事業登記證,改變了以往「先審查後登記」的申請營業登記方式,市府也一併取消了跨單位的聯合審查機制,採行「登記和管理分離」,但無論是哪一種,店主都是合法申請取得了政府核發的商業登記。只是這一改,後者卻是要商家自行去檢視其他各項法令,但絕大多數人對於法規完全不熟,都是等到政府前來稽查,「見面就砍」,才知道原來開店還要「擺對位子」,而且只要一違規,第一次就是6萬,第二次就是店家、房東各10萬!究竟有多少店家知道自己的店能開在哪?有多少房東知道自己的房子能租給哪些行業?

若芳表示,政府未能在第一階段就為民眾把關,等同於設陷阱給人民跳,搶人民的血汗錢,政府的便宜行事已明顯有行政疏失!如果能在第一時間告知民眾,民眾就會有所決定,不致於讓民眾投資損失如此龐大。雖然市府在市長的命令下,未來若因政府疏失造成人民損失,政府必需承擔損失責任,但是後續衍生的問題,又是增加各式各樣的行政成本,因此若芳和台北市議員李慶鋒聯合要求,在科技時代,產發局和商業處應該善用科技工具,讓民眾申請登記的同時,即可在短短幾分鐘內查知申請條件是否符合相關法規,又或者研議回到聯審制度的可行性,為民眾的荷包把關,千萬不要再搶人民的錢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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