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23日 星期四

集會抗議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才對!這是自由人的基本價值




學測社會科公民題目第十五題,根本是挑戰我們對憲法的認知,以及對人民自由權的基本態度,我有支持國民黨朋友的孩子是選C,他們主張集遊應先申請否則違法,哈,這是台灣無誤,但台灣這根本不是現代法治國家應有的規定。

但,我覺得此題應該複選才對啊!但答案是單選題只有一個。題目是以「現代法治」國家的觀點判斷,A是人民示威抗議是憲法集會自由的保障範圍。D是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或增進公共利益,法律可合理限制示威抗議活動。

我認為,「示威」的定義是「集會抗議」,也就是憲法上保護的自由權,「暴力犯罪」當然是發生了再辦,否則怎能算是「法治社會」?如果預先認為是「暴力」而另訂法律,那憲法又何必來保障這個權利呢?

〔記者涂鉅旻、謝佳君、陳怡靜/台北報導〕大學學測前日結束,但社會科考集會遊行惹議!學測社會科第十五題為單選題,題幹為「請以現代法制國家的觀點,判斷以下對於人民上街示威遊行的敘述何者正確?」大考中心公布正確答案為D選項「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或增進公共利益,法律可合理限制示威抗議活動」,但延平高中三年級學生陳謙考後認為,A選項「人民示威抗議的行為屬於憲法集會自由的保障範圍,其行為當屬合法」的層次更高也是正確答案,因此已備好申訴書,今將向大考中心提出申訴。
考生今提出申訴 二月七日公告釋疑結果
陳謙昨受訪時表示,在A選項「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」的前提下,才會有D選項「法律可合理限制示威抗議活動」,雖然有人擔憂集會遊行恐會釀成暴動,但他認為這是兩回事,應分開來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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